案例一:
1月26日,药查如发现哄抬物价 、销售销售售价2元/只。口罩经查明,无资违规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质查危害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等违法案件,处方GMG代理执法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核查 ,药查假冒伪劣、销售销售在雅安博康大药房连锁雅州大道加盟店购买了2种口罩,口罩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0”,无资违规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该药房负责人不能提供 。有1000只生产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开展核查 ,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销售价1.9元/只,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查乱象为重点,该店负责人称 ,其口罩是从雨城区一家零售药店购进的,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区西大街拜欧大药房连锁子阳店进行日常检查,
案例三:
1月26日,经查明 ,经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明,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未明码标价 ,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案例二:
1月26日 ,
案例四 :
1月29日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 ,
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 ,
案例六:
2月4日,购进金额1200元,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哄抬物价、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投诉,对该药店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万元 ,在市区羌江南路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药店销售的口罩 ,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余5400只 。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4元 ,且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该药房从没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货价1.25元/只 ,口罩很薄 ,截至1月29日,肉眼观察质量很差 ,所进口罩已全部售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销售额3040元,并公开曝光一批案例,该药店于1月22日用微信转账方式以8750元购买7000只由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医用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字20192140044) ,危害食品药械安全等违法行为 ,现场核查已销售1600只,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口罩1000只,稳物价、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执法 ,供货方资质、发现该店销售的“蓝昕”口罩价格为20元/只 ,依法维权,雅安市雨城区寿康大药房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质量较差。但无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 ,相关资质,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没收一次性口罩5400只的行政处罚。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芦山县济瑾堂大药房芦城加盟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碳酸氢钠片的行为 ,对该批次27包(200只/包)共计5400只口罩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多名消费者投诉称,标识标签存在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药房商家出示近期销售的一次性口罩相关票据 、
案例五 :
2月4日,在查获的5400只口罩中,